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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档案馆完成第二轮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接收工作
发布日期:2026-02-04  来源:市档案馆

根据《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在建档单位保管满5年后,应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近日,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向市档案馆移交6486件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标志着常州13家市级医疗机构2020年前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已全部接收进馆。此前,市档案馆已于2022年完成首轮2014年的档案接收进馆工作。截至目前,市档案馆藏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总量已达33.7万余件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是民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自2019年底启动接收以来,为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顺利进馆,实现专业档案从“分散管理”到“集中管控”,市档案馆先后制定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整理细则、接收实施方案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按期移交工作纳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档案工作年度考核,多次赴医疗机构开展上门指导严控进馆前数据质检关,确保“人生第一份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作者:征集接收处 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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