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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雍正唐执玉墓志铭
发布日期:2016-04-18    来源:法制宣教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保管单位:常州市档案馆

内容及评介:

    唐执玉(1669~1733),字益功,号蓟门。江苏武进人,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进士,授浙江德清知县。历任官户科给事中、奉天府府丞、大理寺少卿、督察院左督御史、兵部尚书、刑部尚书等职。雍正七年(1729)六月以左都御史署理直隶总督,雍正九年(1731)九月病免。署理两年零三个月。雍正十一年正月(1733)又以刑部尚书带病署理直隶总督,三月病逝在任上。署理两个月。

    唐执玉最被人称道的是他的“勤”和“廉”,自己亲自手书“将勤补拙,以俭养廉”作为座右铭挂在墙上。唐执玉以“厚民生,澄吏治”为己任,身体力行,一心为民;秉公执法,不畏权贵,敢于惩治豪强贿吏;勤政廉政,革除弊端,治理河道,做了许多有益的事情,得到百姓的爱戴。与皇帝的关系非常融洽,深得皇帝的器重,其所上的奏折几乎未受到驳回,即使在他病重期间,雍正仍坚持让他署理直隶总督。雍正八年(1730),雍正赐给他“福”字,之后还赐他“恪恭首牧”匾额,赞扬他“公勤不懈”,被时人称之为“明良相遇,千载一时者也。”

    唐执玉一生节俭,平时布衣粗食,尝曰:“吾才拙,政事不如人,可自力者勤耳。勤必自俭始。”他八年的养廉银只用去三分之一,其余交回省库。在他病逝之后,继任总督顾琮发现他竟“箧无一物”,无法成殓。后来雍正下令拨发银两,加上僚属们凑钱相助,才将其遗体运回原籍安葬。

    馆藏的《唐执玉墓志铭》石碑,是从私人手中收购得来的。因年代久远,石碑风化严重,其墓志铭大部分已经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由何人撰写,已无从考证。但是从模糊的字迹中可以看出,墓志铭对唐执玉的一生作了概括性的总结。这块墓志铭石碑对于了解和研究唐执玉的生平、学习他“将勤补拙,以俭养廉”的职业操守,是不可多得的参考史料和教材,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



唐执玉墓志铭


全文:

    公讳执玉,字益功,号蓟门,常州武进人。曾祖¤可¤学¤,待赠光禄大夫,兵部尚书。祖¤¤,¤¤戊辰¤贡进士,待赠光禄大夫,兵部尚书。孝子¤¤诰,¤¤¤大夫,大理寺左少卿,待赠光禄大夫,兵部尚书。公以康熙己酉年二月十三日生,¤康熙己卯顺天¤人,癸未进士,初授¤州德清知县,¤工部¤田司主事,¤户科掌印给事中。¤¤¤¤奉天府丞,大理寺左少卿,太¤寺¤宗人府府丞,礼部左侍郎,督察院左都御史,署理直隶总督印,务理兵部尚书。移病回京,旋管理刑部尚书,复署印直隶总督。雍正十一年三月十六日卯时,薨于位。¤钦赐祭葬,以雍正十二年二月二十日卯时,葬¤塘乡光¤穆穴。夫人杨¤秀,授州同知廷¤¤女。先公三十七季,率别¤查¤¤祖茔穆穴,子甥二长孝¤¤¤¤子举人,泉州同安知县,次少游。雍正己酉¤,钦赐¤人后,公雨丹¤女二长适,康熙丙辰进士,直隶顺德知府墓穴,可子多赐次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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