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档案系统第二届书画作品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3-30 来源:法制宣教处 |
市档案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档案系统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我省档案系统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和激发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化素养,省档案学会拟于年内举办全省档案系统第二届书画作品展。现将组织我市参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内容:书法、绘画作品。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二、征稿对象:市、各辖市(区)档案局馆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 三、征稿范围:个人近期创作的书法、绘画作品。书法作品:以宣纸书写,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规格最大不超过六尺宣,最小不小于四尺对开,竖幅。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等。 四、征稿要求:所有选送作品不需装裱,录用后由省档案学会统一装裱。参展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或曾经担任的职务、作品名称、作品编号、联系电话。由市档案局选拔出10幅优秀作品,统一报送(每位作者最多可提交书法和绘画各一幅代表作品,绘画四条屏和书法对联按一幅作品计算)。 五、征稿时间: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5月28日。 六、奖励办法:省档案学会组织专家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给予优秀作品作者颁发奖品、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将在“江苏档案信息网”上开设网上展厅展出,并分期分批在《档案与建设》上刊登,视情况结集编印精美画册。 七、其他事项:举办单位对作品拥有展览、出版及宣传权,不收参展费。凡投稿参展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展览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联系电话:85681012 常州市档案学会 2015年3月19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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