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出台行政村档案工作意见 |
发布日期:2006-03-08 来源:本站 |
为做好村级归档文件资料整理工作,使村级档案工作走上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根据上级档案部门的要求,经溧阳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农工办、市档案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村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转发。 《意见》要求各行政村切实提高规范化建档工作的意识,充分认识到做好村级档案工作对服务当地经济、解决社会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性,是一项服务“三农”的具体举措。要求各镇(区)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将此项工作组织好、落实好。 《意见》还对行政村档案工作的具体业务规范作出了要求。 (溧阳市档案局 供稿) |
主办单位:常州市档案馆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弘汇路26号
电话:0519-8566801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