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档案局(馆),市各部、委、办、局,市各企、事业单位:
为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发展需要,加强我市档案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档案局印发的《江苏省档案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和常州市人事局、常州市档案局制定的《常州市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档案局定于2011年3月21日至4月2日举办常州市第十期档案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市各级各类档案局(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中已从事档案工作,未参加过档案专业培训的专、兼职档案人员。
2、准备从事档案工作的非档案专业人员以及社会其他人员。
3、需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称,未参加过常州市档案局统一组织的档案专业岗位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课程
上岗培训班开设课程:《档案学理论基础》、《档案法规知识基础》、《档案馆室工作基础》、《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基础》、《归档文件整理概述》及档案信息化管理等。
三、考试及证书
档案人员上岗资格培训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考试合格后发放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档案局统一印制的《江苏省档案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3月21日至4月2日。
培训地点:常州市档案局(行政中心5号楼)五楼培训中心。
五、收费情况
此次培训的培训费、教材费全免。
六、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6日至3月1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报。由于培训场地所限,限报前150名,报满截止。
报名方式:第一步,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拨打电话85681012先行报名登记;第二步,请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照片背后写上名字),在常州档案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上岗资格培训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好,于培训第一天(即3月21日)上午8:30前一并交至培训报名点(市档案局五楼),同时领取书本及其他相关材料。
七、注意事项
请学员务必妥善安排好培训期间的工作,保证参训时间。
请仔细阅读《培训须知》(附件2)。
档案人员实行上岗资格证制度是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力举措,是提高全市档案人员素质的有效手段,是档案人员从事档案工作、评选先进、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是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评选先进、档案工作目标考核、等级认定的基本条件,也是档案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请各区档案局、市各机关档案协作组、市各主管单位做好培训信息的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
咨询部门:常州市档案局法制宣教处
咨询电话:0519-85681012
附件:1.上岗资格培训报名登记表
2.培训须知
常州市档案局
2011年2月15日
附件1:上岗资格培训报名登记表(请至下载中心下载后填写)
附件2:培训须知
培 训 须 知
1、培训地点
市档案局,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5号楼5楼。在档案局大厅上电梯到四楼后转楼梯上五楼。
2、培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为集中授课时间,其他时间自习。请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保证到课率,缺课时间超过三分之一原则上视为放弃培训,如确需请假请递交请假条。
3、公交路线
行政中心周边设有行政中心东门、行政中心西门、行政中心北门、体育中心、市民广场等多个公交站点。相关公交车有19路、33路、42路、47路、50路、302路、B12、H1、H2等。
4、注意事项
①上课培训按要求出入行政中心。
②所有车辆停放请服从车辆管理人员安排。
③档案局大楼内为禁烟区,严禁吸烟。
④请爱护环境,不吃零食,不乱扔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⑤请遵守上课秩序,不迟到早退,专心听讲,尊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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