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调整“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1-08-04 来源:老网站数据 |
为配合市级机关新一轮机构改革进一步做好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常州市档案局于7月27日下发有关文件,调整了审查委员会,由局(馆)长担任组长、副局(馆)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涉及内部机构和工作职能有调整的单位重新编制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开展审批工作。通过调整机构,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加强了8号令贯彻实施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现涉及单位编制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待全部上报后组织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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