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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民政部门加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3-01-29  来源:老网站数据

   常州市民政部门加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

    近日,常州市民政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积极推进基层民政机构建设。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民政机构档案管理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增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管理服务能力,配备专门的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骨干作用,同时在工作过程中,各级民政部门形成了大量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民生档案。近年来,全市各级档案、民政部门大力开展民生档案建档活动和监督指导工作,不断强化各项工作举措,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登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伤残抚恤人员、复转军人安置、社会救助、收养领养等方面的民生档案工作得到规范、完善,专题目录、专题汇编等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得到开发、公布,市民查阅利用手续更加简化、更加便捷,民生档案已经成为党和政府服务民生的重要帮手,在协助解决人民群众的许多实际困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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