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两办《实施意见》强化依法治档主体职责 |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监督指导处 |
近日,按市编办相关文件精神,天宁区、钟楼区编委相继印发通知,将常州市天宁区档案局(馆)和钟楼区档案局(馆)机构规格调整为正科级。至此,常州各辖市区档案局(馆)机构规格全部为正科级机构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常州市档案局针对部分区级档案管理部门机构建制为副科级这一薄弱环节,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大力推进,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经过不懈努力,常州全市区级档案管理部门全部实现正科级建制,为切实履行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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