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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部署疫情防控档案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17  来源:监督指导处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关键的时期。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常州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控责任。各级档案部门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迅速落实管控措施,加强档案保管场所日常检查、安全保护力度,定期消毒。二要严格管理措施,提高安全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暂停到馆查档服务,鼓励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和档案服务平台查阅档案,有特殊需要必须到馆现场查档的,可提前预约并做好疫情防控。三要重视疫情档案,规范收集移交。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文件材料,对于今后开展疫情防控、临床诊疗、历史研究等具有重要价值。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专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档案的形成积累、收集和管理利用,要根据《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及分类参考表》制订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具体收集归档范围,于疫情稳定后60日内将规范整理的档案资料向档案部门移交。

常州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档案馆将密切协作,按照《江苏省重大活动和重要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常州市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落实专人对疫情防控重要职能部门进行建档指导,督促做好相关文字、图表、照片、音像、实物(含纸质与电子)的收集建档工作,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完整齐全,按规定移交进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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