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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档案馆召开《档案馆档案接收规范》第二次征求意见会
发布日期:2020-07-23

7月23日上午,常州市档案馆就《档案馆档案接收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召开第二次征求意见会。常州市档案馆副馆长张步东主持会议,市市监局标准化管理处处长汪智慧、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工程师蔡露溱出席会议,各辖市区档案馆接收工作负责人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等移交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编写小组成员、市档案馆征集接收处负责人缪华简要介绍了《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编写情况,蔡露溱工程师对征求意见稿的结构和内容做了讲解。各辖市区档案馆接收工作负责人和移交单位代表对征求意见稿部分条款提出了许多宝贵意,并就涉及的业务细节进行了热烈讨论。汪智慧处长从规范、标准编写的角度,就征求意见稿的结构、专业用语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

张步东副馆长对各相关单位给予《规范》编写工作提供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档案工作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实现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档案工作现代化的前提条件;是推动档案科学理论发展的重要因素。张步东副馆长还对《规范》下一步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必须坚持先进性、一致性、先行性和提升性;二是必须处理好通用性、适用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三是必须切实按照立项计划、送审要求完成起草、编制任务。

常州市档案馆是全省13个设区市中第一个率先编制档案工作地方标准的市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自2019年5月项目启动以来,市档案馆先后赴常州市照明管理处、天宁区食安办等多家单位学习经验、开拓思路;2019年7月经市市监局批准立项后,在标准化管理处的悉心指导和市检标院的专业帮助下,召开两次征求意见会,六易其稿,积极听取多方意见建议。一年多来,市档案馆《规范》编写小组克服经验不足的困难,以“争第一、创唯一、树品牌”和“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在摸索中不断前进,率先主动作为,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下一步,编写小组将根据修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完成送审稿的编写工作,为实现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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