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 |
发布日期:2021-08-13 |
8月12日下午,常州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和重要论述摘编,部署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市委书记陈金虎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秘书长方国强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批示。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批示,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档案工作“怎么看、怎么做”的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档案记录历史、观照现实、启迪未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档案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档案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立足常州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党管档案”政治定位。档案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政治定位、政治特质、政治功能鲜明,必须把牢“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方向,增强“档案工作为党”的政治意识,强化“档案工作护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党委(党组)成员分管档案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档案工作,切实解决在干部人才选配、库房设施建设、经费保障、工作机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要管好用好红色档案资源。常州红色基因深厚、红色资源丰富。要保管好、利用好红色档案,充分发挥“常州三杰”纪念馆、王铮将军纪念馆、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常州“红馆”等党性教育基地作用,深入挖掘红色档案背后的故事,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继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奋进新征程、进军现代化的强大动力。三要推进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四好”和“两服务”的目标任务要求,用更高的标准、更宽的视野谋划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档案治理能力。要坚持依法管理档案,进一步加大新修订《档案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提升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和业务指导水平。要以信息化为抓手推动档案工作战略转型,推进管理模式、服务方式向智能型、精细化转变。要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全面做好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完整记录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的奋斗历程。要树牢服务意识,夯实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完善以基层为重点的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提高档案供给质量和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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