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地铁“单套制”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
发布日期:2021-09-22 |
9月18日,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组织专家对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项目进行了验收。国家档案局经科司企业处处长蔡盈芳,江苏省档案馆副馆长赵深、业务指导处处长谢微,江苏省委办公厅档案处副处长许建智,常州市档案馆副馆长闾英姿,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陶伟等出席网络验收会议。专家组在听取工作报告、观看系统演示、审阅项目材料并进行质询交流后,认为本次试点实现了轨道交通施工工程质量管理电子文件全流程管理,提升了企业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水平,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程与质量管理融合平台形成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试点》项目经江苏省档案局推荐,获国家档案局发文批准,为江苏省第二批国家级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唯一试点项目。通过深入运用数字摘要、数字签名等技术,确保了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的合法合规,解决了“常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与管理信息系统”中“质量管理模块”产生的专业类电子文件在归档过程中如何完整采集元数据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可用、安全的问题。试点的成功落地,使企业运营进一步得到档案大数据的支撑,综合竞争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使档案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得更为紧密,为企业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模式探索实践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行业范本。 会上,赵深对试点通过验收表示了祝贺,希望试点单位以本次工作为起点,将档案工作再深化、再提高、再规范,将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研究和应用向纵深推进。 近年来,常州市档案行业在电子文件管理方面持续开展项目建设和研究,积极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在电子公文交换、轨道交通、公共资源交易等多个领域和行业取得突破。在本次试点工作中,江苏省档案馆、常州市档案馆紧扣“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总体要求,对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试点项目进行了全程指导,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下一步,常州地区档案事业发展将继续贯彻“科技引领”战略,各类资源进一步向支持原创科技研究倾斜,在区域档案信息化建设总体架构设计、信息化创新、新材料新工艺研发和应用、文教产品开发等方面孵化新的成果,带动地区档案事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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