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市地方标准《档案馆服务窗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出台
发布日期:2022-04-07

4月6日,常州市地方标准《档案馆服务窗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出台。

《规范》的编制任务由常州市档案馆提出,报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纳入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地方标准项目计划(常市监标发〔2020〕177号),由常州市档案馆、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共同起草。该《规范》于2022年2月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审查会论证审查,结合审查会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规范》包含七个章节,两张附表,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相关术语、定义,从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处置程序和突发事件评估、归档等方面对档案服务窗口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处置办法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法规,档案馆有责任“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责任制,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常州市档案馆主动提出并积极推进《规范》的起草和发布工作,以此为契机为档案服务窗口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明确管理职责、加强预警分析,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尽早消除紧急突发事件。增强窗口服务效能,保障窗口服务秩序,依法依规维护人民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主办单位:常州市档案馆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弘汇路26号

电话:0519-8566801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