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提前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移交进馆准备工作 |
发布日期:2013-04-16 来源:金坛市档案局 |
金坛市提前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移交进馆准备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确权登记类档案应在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金坛市有157个行政村,目前已有48个行政村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占总行政村数的30%,登记农户32033户,占总农户数的26%,登记面积97962.73亩,占整个土地承包面积的25%。金坛市新建档案馆也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为了确保新馆投入使用后土地承包档案能保质保量地及时移交进馆,近期,市委农工办、档案局在充分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多次深入镇、村调研,最终确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移交进馆的前期准备工作方案。 一是确定移交主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以1998年二轮承包和2004年“双补”工作为前提,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为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延续性,确权登记类档案由镇档案室向市档案馆移交。 二是确定归档范围。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移交进馆的确权登记类档案包括经营权确认表等6类综合文件和经营权证登记簿等4类到户文件,由村委会向镇农经站提供原件。 三是确定整理方法。土地承包档案作为各镇全宗内一种专业档案,包括1998年二轮承包、2004年“双补”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和2011年开始的确权登记类文件材料,按村、组、户组卷整理。4月下旬,市委农工办计划召开201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培训会议,在会上将邀请档案局业务指导同志对土地承包档案的整理和移交进馆事项作进一步详细的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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