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档案局积极宣传贯彻《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
发布日期:2013-05-21 来源:金坛市档案局 |
金坛市档案局积极宣传贯彻《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签署,并以第30号令的形式发布实施。《规定》的颁布实施,对各级档案部门和各立档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加强档案管理监管具有重要规制作用。《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金坛市档案局结合实际,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进行学习贯彻。一是组织内部学习。市档案局分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结合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9号、10号令等规章,对《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全面领会和正确把握《规定》各项内容和精神实质。二是进行专题培训。在4月底举办的全市档案人员业务培训班上,除将《规定》编印入《金坛市机关档案管理实用手册》发放给培训人员外,还在开设常规性课程的基础上增设了一门《档案法规知识》,对《规定》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三是联合转发文件。为确保《规定》在本地区档案管理领域得到有效落实,市档案局主动与监察局、人社局沟通联系,在电子政务平台上联合转发了《规定》和省档案局制定的贯彻意见,协同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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