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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完成2013年以前全部婚姻档案的接收
发布日期:2013-10-23  来源:新北区档案局

    为进一步丰富、优化馆藏民生档案资源,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的科学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新北区档案馆于2013年4月份开始对全区各镇、街道保管的全部婚姻档案和保存在区婚姻登记处2013年前的53184卷婚姻档案全部接收进馆。
    截至10月中旬,接收工作已全部完成。该馆还按《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民政部、国家档案局第32号令)对这批婚姻档案实行规范整理和全文数字化扫描,逐步形成以婚姻档案为主体的民生档案“资源有机整合、实体有利保管、信息有效利用”的规范化管理机制和便捷化服务机制。目前,婚姻登记档案成为新北区档案馆查阅利用率最高、最频繁的档案,平均每月查阅利用达到40多人次。利用效果明显,大都是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财产继承、房屋拆迁、贷款、出国、户口登记、子女入学等诸多事项,是档案部门服务民生的良好载体。此次婚姻档案的接收进馆,确保了婚姻档案的安全、完整,加强了区域内婚姻档案资源的整合,丰富了馆藏内容,提升了档案馆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功能,方便了群众的查阅利用,进一步把民生档案服务百姓工作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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