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档案工作 |
发布日期:2014-08-11 来源:武进区档案局 |
8月7日,武进区档案局、区委农工办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镇(街道)从维护党的农村政策,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服务农村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档案的重要性,做到档案工作与改革工作同步组织实施;明确规定改革工作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保管期限及流向;同时明确两部门将择时对各镇(街道)改革过程中的档案管理情况开展检查,结果作为各镇(街道)农村改革工作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这是武进区档案局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践行群众路线,注重创新档案工作模式,主动加强部门联系协作,积极融入和有效服务于“三农”中心工作的又一成功实践,将为武进区全面推进和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提供有效的档案基础服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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