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档案已成为市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凭证 |
发布日期:2014-09-10 来源:戚墅堰区档案馆 |
今年以来,常州市戚墅堰区档案局婚姻档案利用人次有所上升,查阅比例占到1-8月份查档总人次的近90%。其中,涉及房产证办理、房产更名及房屋产权交易的利用情况占三分之一。 由于房屋产权登记和交易工作日益规范,根据规定进行房产登记或产权交易时必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所以涉及房产的婚姻档案利用情况也逐步增多。 现在,婚姻档案已不再只是证明婚姻登记合法的单一凭证,而是涉及到各类证件补办、房产更名、房屋买卖、贷款、公证、领取独生子女费、财产(遗产)继承、结婚、离婚、出国、生育、办案取证、迁户口、办理产权证、司法鉴定、办理低保、提取银行存款等市民日常生活的多方面,成为办理各类手续必不可少的凭证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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