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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加强交通系统事业单位改革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30  来源:金坛区档案馆

根据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区交通运输局将原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进行了整合,许可、裁决等行政职能划入局机关,重新组建了1个行政执法大队和3个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为确保改革前后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与长效管理,维护交通历史发展真实面貌,区交通运输局和档案馆通力协作,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交通系统事业单位改革档案管理工作。一是及时明确改革前档案归属与流向。2019年6月,区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对涉改单位档案归属与流向、移交内容与标准、责任与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各单位也按照文件要求对2019年7月15日改革前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了认真地收集整理和责任移交,确保改革前档案资料完整与安全。二是全面梳理改革后档案基础业务与管理模式。改革一年后,涉改单位及部门各项工作已步入正常轨道,也形成了大量文件材料面临年度归档问题。为了确保改革后档案事业健康发展,今年年初,区交通运输局就将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多次与区档案馆联合,深入局机关以及新成立的3个交通事业发展中心、1个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专项调研,与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面对面、点对点沟通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几经修改完善,最终于3月底确定了局机关和新成立的局属事业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以及《档案分类方案》。区交通运输局同时要求新成立单位及时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配备档案管理用房,并于近期和档案馆联合对专兼职档案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以进一步提高交通系统整体档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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