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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档案馆多措并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宣贯工作
发布日期:2024-04-03  来源:金坛区档案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金坛区档案馆主动谋划、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全员学3月1日上午,中国档案学会、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联合召开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座谈会,区档案馆提前通过微信、QQ工作群线上动员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员及时收看图文直播,认真聆听专家解读,准确把握其重点内容和精神实质。

二是互动学。区档案馆以第三轮档案工作协作组组长单位座谈会为契机,组织各组长单位档案员逐条学习《实施条例》内容,交流探讨《实施条例》修订前后的重大变化及深远意义,并要求各组将学习以多种形式融入今年的活动方案中。

三是重点学。区档案馆在全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上专门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解读》、《<实施条例>解读》重点课程,深入讲解《实施条例》出台背景与意义、特色与亮点及具体内容。

四是深入学。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先行掌握《实施条例》,才能为其推动实施打好基础,为此区档案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收看了省档案局局长、省档案馆馆长顾俊在全省档案局长馆长培训班上《深刻领会<实施条例>的意义内涵和实践要求》讲话,并要求各科室自主学习《档案依法治理探索与实践》、《<档案法实施条例>的功能定位及修订亮点分析》等课程。

下一步,区档案馆将把贯彻落实《实施条例》与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结合起来,持续提升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全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金坛区档案馆  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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