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市档案事业
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辖市、区档案局(馆)、市城建档案馆,企业档案馆,各市直机关、国资公司、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档案科(处、室),各市属文化事业单位、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科(处、室),各大中型企业、院校档案科(处、室):
根据江苏省档案局《关于2008年度全省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档发[2009]1号)要求,现将我市2008年度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本次统计对象为各单位2008年度档案业务工作,反映2008年接收的、形成于2007年度或以前年度的档案数量及档案工作情况。
2、表头“年度”栏内统一填“2008”,单位类别代码严格按照规范填写(见附件1)。
3、所有上报单位必须在表头的“上报单位”处加盖公章,表尾部分由单位负责人、制表人签字,并填写制表人的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以便审核时反馈情况。
二、各辖市、区档案局档案统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各辖市、区档案局要加强统计年报的审核工作,全部数据必须与2007年度的上报数据进行核对。
2、人员情况按实际分工分别填入档基1表和档基2表。
3、档基1表中,“事业费”(第24行)的单位为“万元”,指本年度除行政费(包括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等)以外的档案专业业务费;档基2表中,“事业费”(第29行)的单位为“万元”,指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本年度除工资以外的档案专业业务费。
4、“国家重点档案抢救情况”(第122~127行)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63号)精神,应抢救国家重点档案的范围是:
(1)1949年以前,反映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组织、革命根据地、革命政权、革命活动家的档案;
(2)1949年以前,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权机构、社会组织和著名人物的档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人活动的档案;
(4)经省级以上档案部门鉴定确认的,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的其他重点档案。
“事业费”和“国家重点档案抢救情况”仅限于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填报。有关馆藏国家重点档案的数据应与此前报省申请专项抢救和保护经费的数据一致,有关增减情况附报书面说明。
5、档基2表中,未聘任的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填入“档案干部专业技术职务”(第24~28行)栏中。
6、档基2表第36行“录音磁带、录像磁带、影片档案”为声像档案,第39~41行的“磁带、磁盘、光盘”为电子档案,两者不得混淆。
7、“征集档案”(第53~54行)包括接受捐赠档案。
8、第12大项“开放档案情况”中的数据与上年度相比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如果较上年减少,必须作出说明。
9、填报档基2表第20大项118行、120行时,应在备栏中用文字注明编研档案出版物的名称和出版单位。
三、各类档案室填写“档基3表”时,应注意的问题:
1、虽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任的人员不得填入“档案干部专业技术职务”(第25~29行)栏中。
2、第六~七栏(“室存全部档案”和“室存永久、长期档案”)不包括形成于2008年的档案。
3、各上报单位需特别注意:“底图”不包括“蓝图”;照片档案既有底片,又有照片时,仍以“1”张统计;只有集中式空调出风口的,不作为有空调机统计。
4、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海关等由省垂直管理的单位,在向上级条线系统报送档案事业统计年报的同时,也要向市档案局报送年报(在备注栏内注明“已向×××部门上报”字样)。
5、如在上一年度中未报或漏报的,务必在本次年度统计中给予补报,并作详细说明。
请各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报表准确、按时上报。填报、汇总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常州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部门:常州市档案局办公室
联 系 人:章慧初
联系电话:85681007
具体地址:行政中心5号楼407室(龙城大道1280号)
附件:1、单位类别代码表
2、年报表上报时间
3、统计年报表
常州市档案局
2009年1月19日
附件1:
单 位 类 别 代 码 表
档案局
003 地市级档案局
004 县(市、区)级档案局
档案馆
013 地市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014 县(市、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023 地市级国家专门档案馆(城建档案馆)
041 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档案馆
档案室(处、科)
072 省直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档案室(处、科)
073 市直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档案室(处、科)
081 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公司档案室(处、科)
082 中型企业、公司档案室(处、科)
091 省部属文化事业单位档案室
092 市属文化事业单位档案室
101 地市级以上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室(常州轻院)
102 市属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室
111 开办档案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常州轻院)
附件2:
上 报 时 间
各辖市、区档案局(馆)、城建档案馆、
企业档案馆年报报送时间
2009年2月23日上午:
常州、金坛、溧阳、城建档案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2月23日下午:
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区、新北区、南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各文化事业单位、科技事业
单位、大专院校年报报送时间
2009年2月24日上午:
图书馆、博物馆、刘海粟美术馆、瞿秋白纪念馆、书画院、文化艺术学校、一院、二院、三院、四院、中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市自动化研究所、常工院、技师院、江苏工业学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大型企业年报报送时间(代码:081)
2009年2月24日下午: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年报报送时间(代码:082)
2009年2月24日下午: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多棱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常州兰翔机械总厂、常州变压器厂、常州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江苏常宝钢管有限公司、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天马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常州大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常州轧辊制造公司、江苏新亚化工集团公司、常州印染机械试验中心、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江苏江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常州玻璃钢造船厂
各市直机关、人民团体、
民主党派等单位年报报送时间
2009年2月25日上午:
市委办、组织部、机关工委、老干部局、党史工委、农工办、纪委、宣传部(文明办)、党校、信访局、档案局、关工委、人大办、统战部、侨办、宗教局、政协、外办、台办、旅游局
2009年2月25日下午:
市府办、社保局、机关事务局、法制办、物价局、人事局、统计局、人防办、无管处、仲裁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安全局、司法局、民政局、老龄办
2009年2月26日上午:
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教育局、体育局、计生委、报社、国税局、审计局、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海关、银监局
2009年2月26日下午:
总工会、妇联、侨联、台联、团市委、文联、社科联、残联、民革、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民盟、民建、致工党、工商联
2009年2月27日上午:
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商业银行、人保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太保寿险公司、太保产险公司
2009年2月27日下午:
发改委、国资委、经贸委、外经贸局、烟草专卖局、供销社、粮食局、盐务局、经济信息中心、建设局、国土局、房管局、园林局、城管局、规划局、交通局、环保局、科技局、药监局、卫生局、农林局、气象局、科协、质监局、安监局、水利局、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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