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研究决定,将市档案局近期举办的档案整理业务知识培训作为本年度继续教育内容,请已参加培训人员带好继续教育证于9月10日前到法制宣教处(412室)盖章。
联系电话:85681012
市档案局
200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