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移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移交进馆单位从2011年1月1日起,档案移交工作实行纸质与电子档案同步移交。 通知从较高的站位阐述了电子档案移交进馆的必要性,对电子档案移交的内容和质量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同时明确了档案的移交范围、移交要求和移交手续。通知的出台,为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常州市档案事业发展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