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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司法局做好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1-01-25    来源:老网站数据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档案管理,适应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建设工作的新目标和新要求,2006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金坛市司法局从四个方面入手,狠抓社区矫正档案质量,强化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保管安全和有效利用。
  一、把好衔接,上下联动,掌握第一手建档材料。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积极与法院、公安、检察院联系协调,实现资源共享;司法所组织人员排查走访,查漏补缺;司法局与司法所定时核对矫正对象人员名单等举措,全面掌握了全市矫正对象的第一手材料,为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明确标准,统一部署,规范档案制作内容。在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2006年以来,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定期组织8个镇(区)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人员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对档案建设和管理提出明确的要求。将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卷宗档案分为18项基础台账进行管理,完整地记录矫正对象的矫正全过程,有助于监督矫正机构的工作实效。
  三、上下传递,资源共享,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数据库管理系统。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司法所在各自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矫正对象档案基础上,将相关信息输入电脑,建成社矫对象电子档案数据管理库,定期相互传递有关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动。注重社区矫正一人一档工作的完善规范,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年对全区矫正对象卷宗档案进行一次通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纸质卷宗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严肃社区矫正工作的刑罚执行性,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定期核查,查漏补缺,积极做好社矫档案服务社区矫正工作。各镇(区)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单独立卷,指定专门人员保管。统一印制下发社区矫正档案建设的有关表格,对表格中填写的有关内容,统一制作了范本下发到各司法所,实现全市档案材料的统一化、规范化。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及时将个人档案整理上交市社矫办归档。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8个镇(区)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组织集中检查和个别抽查,反复核实,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自2006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金坛市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健全完善,共建立起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档案580件,其中包括323件解矫对象档案和257件在矫对象档案。实现了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更好做好全市重点对象监管、服务全市稳定和谐打下扎实基础。

金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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