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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网”进行时 档案来助阵
发布日期:2011-11-10    来源:常州市公安局档案处  浏览次数:  字号:〖
 

“清网”进行时   档案来助阵

    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网上追逃“清网行动”以来,常州市公安局各级档案部门和档案民警切实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主动挖掘档案信息资源,着力提升档案应用成效,真正将“死档案”变为“活信息”,让档案成为民警办案的好帮手,成为提升公安实战水平的“增效剂”。一是建“一逃一档”。为进一步掌握逃犯具体情况,根据相关要求,对在册逃犯逐一建立资料档案,将逃犯涉及的基本案情和本人及家属的个人情况、未抓获的原因分析、追逃责任民警信息、逃犯当地派出所联系方式以及追逃工作记录纳入追逃档案中。二是寄“一逃一信”。根据在逃人员信息,制作《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和警民联系卡,分别寄送到在逃人员家中,做好家属思想工作。三是会“一逃一面”。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责任民警亲自到在逃人员户籍地,与当地派出所和在逃人员家属见面,实现信息互通,为家属讲清投案自首政策和利害关系,用真诚打好追逃“攻心战”。   
    案例一:刘某,男,29岁,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于2006年5月13日窜至常州市特种变压器厂盗窃铜芯丝包线195公斤及铜排195公斤,总计价值五万元,犯案后潜逃,被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青龙派出所列为网上逃犯。“清网行动”开展后,青龙派出所对此案件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针对此案制定了新的工作方案。为促使嫌疑犯到案,6月1日,所领导带领民警亲自到刘某的户籍地派出所板浦派出所,向该派出所通报了刘某的情况,并给刘某家属寄送了《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和警民联系卡,与家人建立了沟通。但由于刘某保持高度戒备,和家里联系很少,户籍地派出所一直未有线索。9月1日,民警再次来到刘某老家——小浦村刘庄,对其父母做工作,晓以利害,督促其父母劝说其投案自首。在刘某的家属信息档案中,派出所得知刘某有一个兄长,刘某自小比较听他的话,于是派出所转移工作中心,着重劝说刘某的兄长。9月28日,刘某终于在兄长的陪同下来到青龙派出所投案自首。
    案例二:2007年1月21日晚上,郭某伙同他人在常州丽华盛林网吧旁,采用拳打脚踢等手段抢走事主王某人民币100元。2007年2月1日下午,郭某伙同他人窜至武进焦溪镇三河口中村14号云丰钣焊厂内,采用持刀威胁等手段抢劫受害人徐某废棉纱14.68吨和手机两部等物品。案发后不久同案犯被警方抓获,而郭某却一直潜逃在外。“清网行动”以来,茶山派出所民警利用查阅其户口档案,发现郭某与抓获的同案犯存在亲属关系,于是民警通过查阅郭某老家户籍资料,了解到郭某的家中共有兄弟三人,郭某排行第二,哥哥在外打工,弟弟还在服刑期间。于是民警就打算从其哥哥入手,开展清网规劝工作。近日,在浙江乌镇发现了郭某的活动轨迹,于是与当地警方联系后,在乌镇一出租户内抓到了清网逃犯郭某。
    在“清网行动”中,天宁分局红梅派出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涉案情况、审查情况、个人及家庭情况对7名在册逃犯分类造册,逐一“过堂”、“会诊”建立工作档案,内附逃犯个人、社会关系的详细资料和为其量身打造的追捕方案,并按现实危害程度、抓捕难易程度分类定级归档。同时,认真梳理在逃人员及其家属轨迹信息,采用邮寄上门、电话沟通、网上交流等方式,及时宣传法律法规等内容,发放200余份《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彰显“有逃必抓”的决心,营造震慑犯罪分子的严打声势。另外,还收集整理前期投案逃犯所写悔过书及自首视频资料,汇编成册炮制“真情催泪弹”现身说法,引用他人前车之鉴和自首心路历程,强化“正面示范”的作用,真情感召在逃人员早日投案。期间,追回外省逃犯3名、本省外市逃犯2名,9月23日,随着聚众斗殴负案在逃的范某归案,该所7名在册逃犯已悉数追回,提前打赢追逃百分百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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