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齐全并及时归档,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导向示范作用,4月25日,常州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对全市高新技术及工业 、装备制造业、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158个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开展登记。
通知对报送时间、报送部门、报送程序作出了准确具体的要求:项目建设法人单位于5月31日前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填写盖章后报送至辖市(区)档案局或主管部门;辖市(区)档案局、各主管部门于6月15日前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情况汇总后报常州市档案局。
自1999年建立起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制度以来,市档案局每年都开展登记工作。通过登记工作的开展,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掌握项目档案工作情况,针对不同情况跟踪指导、监督检查。完善了全过程管理模式,促进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保障了“建一流工程,创一流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