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大力助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
经武进区政府同意,武进区财政局、档案局日前联合出台《武进区镇村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奖代补”办法》,预算奖补资金额度200万元,大力助推全区镇(开发区、街道)、行政村(社区)两级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进程,有力促进全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整体水平加快提升。 该《“以奖代补”办法》规定,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准的《关于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区)实施方案》,对经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认定的“档案工作达标镇”和“村级档案工作示范基地”,由区财政实行 “以奖代补”。“档案工作达标镇”奖补标准:在2012年内通过改扩建后,镇综合档案室(档案中心)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达标镇”,由区财政奖补5万元; 2012年内新建,镇综合档案室(档案中心)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达标镇”,由区财政奖补10万元;在2013-2015年期间新建,镇综合档案室(档案中心)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达标镇”,由区财政奖补8万元。“村级档案工作示范基地”奖补标准:对在2012年内申报并经区验收认定的“村级档案工作示范基地”,每个奖补1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与镇村档案创建工作相关的硬件设施和业务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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