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全面部署第二批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审批工作
11月1日,常州市第二批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宣贯会在行政中心群贤堂召开。会议就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编制业务进行了专题培训,全市157家企事业单位共220余名档案人员参加了会议。 为构建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实现全市档案事业的可持续科学发展,常州市档案局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市属企业、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为第二批实施范围, 2012年度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按照8号令规定执行。实施步骤共分三个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学习宣传阶段,1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为调研编制阶段,2月1日至6月31日为申报审批阶段。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8号令和《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精神,认真调查本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范围、门类,仔细对照《目录》理清本单位所涉及的专业档案并纳入归档范围,未列入《目录》的本单位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也要一并纳入归档范围。并根据8号令规定的要求,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附本单位最新的“三定”方案或职能情况介绍报送市档案局审批。
宣贯会的召开标志着常州市第二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申报审批工作全面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