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电子和声像档案的移交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电子和声像档案管理工作,日前,市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移交建设工程电子和声像档案的通知》(常建规[2013]1号),通知要求:凡2013年7月1日后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在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还需移交电子和声像档案。通知发至各建设单位和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各相关建设单位认真遵照执行,积极开展建设工程电子和声像档案的拍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我馆将对各在建工程做好声像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并组织相关培训,确保声像档案、电子档案接收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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