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档案局(馆)内设机构和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正式出台
5月底,常州市档案局正式出台了《常州市档案局(馆)内设机构和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本局(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主动意识和工作效能,树立档案部门的良好形象,营造健康有序的机关工作环境。
该《办法》以公务员法、省市级有关规定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原则,同时遵循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等原则。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确定考核内容,实行分等次考核办法。
《办法》规定了详细的考核内容、程序和办法,个人考核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两个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定。平时考核以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年度考核则以个人年度总结、领导建议和民主测评为依据。内设机构考核采取年度总结交流和全员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
为此,我局还专门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估,年底综合考核和测评情况拟定并上报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将按照规定公式、通知、签字并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