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武进区档案局协同区水利局,对区水利局下属的武进区抗旱排涝总队、武进区城区防洪工程管理处的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现场督查指导。
区水利局的这两个下属单位均为独立法人,但运作机制比较特殊,班子成员兼任两个单位领导职务,但内设机构、定编人员、会计核算均相对独立;档案管理工作有一定基础,档案时间跨度较长,抗旱排涝总队从1981年起、城区防洪工程管理处从2000年成立起,文书档案、水利工程档案已作初步整理并已集中在一起保管;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等尚需补充收集并规范整理。
针对实际情况,区档案局对两个单位的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一是区抗旱排涝总队与区城区防洪工程管理处分开建档,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二是重点补充收集设备档案和运行管理类档案;三是进一步规范整理包括数码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等在内的各类档案;四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实行长效管理;五是在办公地点搬迁时同步提升档案保管基础设施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