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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学习贯彻<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8    来源:老网站数据  浏览次数:  字号:〖
 


转发《关于学习贯彻<档案管理违法违纪
行为处分规定>的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档案局,各有关单位: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13年1月24日监察部第1次部长办公会议、2012年8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87次部务会议、2012年7月30日国家公务员局第37次局务会议、2012年4月28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贯彻该《规定》,加快我市档案法治实践进程,现将省档案局制定的《关于学习贯彻<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档案局
                                       2013年4月22日

关于学习贯彻《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处分规定》的意见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签署,并以第30号令的形式发布实施。《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国家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加强档案管理领域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为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规定》,进一步推动我省依法治档进程,现提出以下学习贯彻意见:
     一、认真学习《规定》,营造守法氛围。《规定》的颁布实施,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管档、依法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有效预防和惩处档案工作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档案管理秩序、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的重要法律依据,对各级档案部门和各立档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加强档案监管具有重要规制作用。《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总结档案法治实践多年经验,对档案工作中存在的或者可能发生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作了全面的细化性列举,并对相关违法违纪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具体规定。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档案管理,深化依法治档进程,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提高档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性和针对性。因此,各级档案部门和各立档单位,都应采取必要方式,结合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9号、10号令等规章,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全面领会和正确把握《规定》各项内容和精神实质。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工作责任的实际行动。在学习贯彻过程中,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档案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各立档单位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以及直接责任人员要作出表率,带头学习、自觉贯彻、垂范遵守,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法、知法、守法氛围的形成,为实现我省各行各业各领域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供有力保证。
    二、积极宣传《规定》,深化普法教育。宣传《规定》是档案法制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因此,各级档案部门和各立档单位要将《规定》作为“六五”普法宣传重点,纳入宣传计划,制订工作方案,并在以往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手段,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全面、深入宣传《规定》。宣传中既要注重广度,又要突出重点,力求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广大档案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管档的责任感,忠实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神圣使命,为安全保管国家档案,有效防止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贯彻执行《规定》,强化履职要求。《规定》作为国务院部门规章,是对《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和立法精神的重申、细化、具体化,是档案法律规范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配套性制度。因此,各级档案部门和各立档单位在学习贯彻《规定》过程中,不应将其割裂开来。特别是在执行环节,应当依照档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检查自身是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本部门、本单位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档案安全保管措施是否到位,相应的防范机制是否严密;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责任的基础上,主动配合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协同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以依法履职、积极作为的实际成效,真正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四、加强检查监督,推动《规定》落实。各级档案部门要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摆在重要位置,在执行中发现或者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档案部门汇报。要发挥各级档案部门法制机构和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作用,加强对《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加强对本区域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的查纠和惩处。各级档案部门的人事纪检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和掌握,并按照《规定》要求,建立档案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人事任免机关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密切沟通合作,以保证《规定》在本地区、本部门档案管理领域得到有效落实,见到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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