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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档案文化精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网站公告
发布日期:2013-08-13    来源:老网站数据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档案文化精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档案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档案编研工作质量,推出更多的档案文化精品,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市档案局将组织参加全省档案文化精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各辖市、区综合档案馆,专业档案馆,市级机关及辖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及档案工作者,其它组织和个人,2011年以来利用档案资源编写制作的已公开出版或内部发行的档案文化精品,如档案编研著述、档案史料汇编(志书、专题资料汇编等)、档案展览陈列、档案网络专栏、档案文学影视作品等。申报项目系与其他单位或部门合作编制的,档案部门应是第一作者或主要合作者。
    凡已获得国家档案局、省级以上档案学会、省社科联和省辖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表彰的档案编研项目,请报送备案,但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档案编制而成,内容详实、体例规范、装帧美观、印刷清晰,具有较高学术和史料价值,并取得了较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每项申报项目需附有《江苏省档案文化精品申报表》(见附件)2份,在“内容提要”栏中概括说明该项目的主要内容、特点和发挥的作用,字数不少于200字。
    三、申报工作的组织
    1、申报时间:2013年9月1日之前。
    2、各有关单位将申报项目原件、《申报表》(一式两份)和《申报表》电子件直接报送市档案局资源开发处。
    本次评审不收费用,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四、有关奖励
    本次评选省拟设立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由省档案局发文,并授予证书。获奖名单在《档案与建设》、江苏档案信息网公布。获奖项目的主要编写人员可凭此在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称时获得加分,所在单位应对获奖项目参与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请各辖市、区档案局按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按时报送申报材料,由常州市档案局统一审核推荐。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w1260@126.com。申报表可在江苏档案信息网下载,网址:www.dajs.gov.cn
    联系人:王鹤鸣 闾英姿
    联系电话:85681017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档案局(馆)
    邮编:213022
    附件:江苏省档案文化精品申报表


2013年7月16日

附件:江苏省档案文化精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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