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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法院系统实现档案工作“五星级”满堂红
发布日期:2014-11-26    来源:监督指导处  浏览次数:  字号:〖
 

  11月15日,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法院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克服办公条件和环境较为艰苦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顺利通过了由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的档案工作五星级测评验收。至此,常州市8家法院档案工作全部达到“五星级”规范,实现“满堂红”,在全省法院系统位居前列。

  人民法院档案工作是人民法院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审判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多年来,常州市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人民法院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加强档案工作经费及设备保障,使档案工作与人民法院整体工作同步发展。档案工作积极为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服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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