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宁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常州市天宁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印发了《常州市天宁区档案馆、天宁区档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该《规定》明确了档案局(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内设机构1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依照《规定》要求,天宁区档案局(馆)现设综合科、文件中心(区级机关档案管理中心)2个内设机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这体现了天宁区从组织上和人力上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水平、促进该区档案事业协调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