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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16年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5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号:〖
 

常档发〔2016〕7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5〕70号),推进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提高文件材料归档整理水平,确保档案资源齐全完整,推动各单位档案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全市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常州市档案工作年度检查业务规范》(附件1)的具体内容,重点检查:

    1.各单位2015年度各种门类、载体文件材料的归档齐全及整理质量、规范管理情况;

    2.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制定、完善及归档执行情况;

    3.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项目结束归档及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归档情况;

    4.各单位档案目录数据库及全文数字化建设情况;

    5.档案安全保管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年检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形式。我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报送的年检登记表情况,实地进行抽查。具体检查时间及单位将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登记表(二〇一五年度)”(附件2)填写完整、准确,并根据《常州市档案工作年度检查业务规范》(附件1)形成自查报告附在表后,于6月30日前按要求将年检登记表电子稿报送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邮箱:cdywzdc@163.com。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系统内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并将各单位档案年检登记表电子稿汇总后统一报送。未按时报送档案年检登记表的单位将视为年检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

    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联系部门:监督指导处联系电话:85681011。表格下载地址:常州档案信息网http//www.czdaj.gov.cn——监督指导——监督指导工作。


附件:1.常州市档案工作年度检查业务规范

2.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登记表(二〇一五年度)


                       


       常州市档案局

   2016年3月15日

1.常州市档案工作年度检查业务规范

2.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登记表(二〇一五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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