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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档案局关于印发 《2016年下半年档案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8    来源:法制宣教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档案局,城建档案馆,市直各单位档案部门:

    现将《2016年下半年档案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档案局

                         2016年7月22日



2016年下半年档案法制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和贯彻实施中央、省、市“两办”文件重要的一年,也是《常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常州市档案系统“七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的开局之年,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全市档案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要点。

   一、严格文件发布的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对外印发文件的管理工作,尤其是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报审、解读、公示等流程。

   二、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与双公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档案行政执法实际,健全档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做好档案法规咨询、档案违法举报、档案行政复议和档案行政诉讼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般性档案违法举报、投诉、信访类案件,各辖市区档案局应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档案局上报。对重大、紧急的档案违法案件,各辖市区档案局和市直各单位要及时向市档案局通报情况。

   四、认真制定并贯彻《常州市档案系统“七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

   五、加强档案普法宣传。紧贴中心工作、时事热点,突出常州特色,提升档案宣传报道的质量。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平台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档案宣传活动。积极向市法制办报送档案法制信息。

   六、探索建立档案法律顾问队伍。围绕常州档案的重大决策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保证各项决策依法运行;为解决相关档案事务及经济、人事、劳动等民事、行政纠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对策;为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指导。

   七、加强依法治档与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倡导档案法治思维,将依法治档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全过程,组织各级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组织领导班子学法述法,参加有关学习,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八、做好《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和《档案与建设》的征订发行工作。

   九、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做好依法行政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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