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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启动农民合作社档案建设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7-05-08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支持引导全省农民合作社档案工作健康发展,有效发挥档案在服务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的作用,2016年12月省农委、省档案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合作社档案建设的意见》,按照《意见》提出的“稳步推进、突出重点、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规范”要求,金坛区2016年常州市认定的3家二星级合作社、4家三星级合作社作为档案规范化建设重点单位,其中金土地有机稻米、昌玉红香芋2家专业合作社被列入2017年省级档案规范化建设试点名单。

5月4日,区委农工办、区档案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对这2家合作社进行了现场调研,实地察看了档案用房和资料收集情况,发现和指出存在的不足,同时听取了合作社负责人关于目前档案工作存在的困难,并按照“六有”建档标准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下一步,区档案局将采取全程跟踪指导的方式,确保试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农民合作社档案建设逐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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