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解决以船为家渔民基本住房安全问题,金坛区根据省市有关部门部署要求,启动实施的“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已基本完成。金坛区档案局按照《关于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的管理要求,对“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形成的各类文件的规范建档进行指导。
负责业务指导的机关档案管理科按照“遵循事实、反映过程”的原则,扩大了档案收集范围。不仅为70户批准上岸的渔户建立档案,同时,还将11户未批准渔户以及金坛区各级部门在贯彻执行中形成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均纳入建档范围。以船为家渔户档案采取一户一档的整理方法,按照审核审批表、渔户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个人信息、安置协议、渔船照片的顺序整理装订。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以船为家渔户纸质档案信息表信息化录入制度,指导区住建委档案员将渔户档案及时、全面、准确的录入档案信息系统。
此次工作,不仅完善了渔民档案管理和信息录入,而且为今后渔户档案的验收以及渔户的利益提供重要的依据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