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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档案局关于 “常州工业发展史料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07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工业明星城市,一度成为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开拓者与领跑者。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转型,一批不适应时代发展的企业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却留下了丰富而宝贵的档案资源。以史为鉴,往往可以促发展,为积极开发档案资源,助力常州工业发展,根据《常州市档案局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常州市档案局决定面向全市招标,进行常州工业发展史料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常州工业发展史料研究

二、课题组条件

1.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研究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宏观高度、理论深度和实际用度,力求前瞻性与现实性的统一,理论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

2.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3.课题组必须有课题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课题实施条件。

4.实行课题责任人负责制。课题组只能确立一名课题责任人,主持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应有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共同参加。允许跨部门跨单位择优选择课题组成员。

三、课题申报和完成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课题申报人到市档案局领取《常州市档案局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并于8月15日前交市档案局法宣处,通过资格审查后,提交课题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8月30日前完成课题择优立项。次年9月30日前课题研究成果须经常州市档案局鉴定结项。  

四、课题经费

常州市档案局为中标课题组提供开展研究所需的经费资助。课题研究开支计划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列支。

五、成果评价

1. 通过鉴定的研究成果呈交市委、市政府供决策参考。

2. 通过鉴定的研究成果视情况在届定时间范围内的申报档案研究成果。

未尽事宜请与市档案局联系:联系人翁丽娟,电话:13776828228。

附件1:课题申报书

附件2:课题情况说明

常州市档案局

2017年7月6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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