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区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代保管档案接收工作的通知》(坛档发〔2018〕17号),启动进驻市民中心各单位进馆代保管工作,对有代保管需要的立档单位提出了规范化要求,明确了档案交接时间、范围、要求和手续等。
在前期业务指导工作中,机关档案管理科专门展开摸底调查,了解进驻市民中心各单位的移交意向。对有移交需求的单位,多次上门指导服务,确保档案实体整理规范、符合进馆要求,电子数据和移交台账齐全完整;对暂不移交单位,了解原因,督促归档进度,确保通过接下来的档案年检工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档案接收工作,统筹安排,由机关档案管理科负责整体移交工作过程中的业务解答,保管利用科负责做好有关单位进馆档案的验收、审核等工作,保障进驻市民中心单位代保管档案进馆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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