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档案是各单位在党建工作和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单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建档案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党建工作的现实需要。在武进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武进区档案局以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意见为契机,解放思想,多措并举,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全区党建工作档案意识明显增强,档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一、出台标准明要求
2017年12月13日,区档案局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党建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将党建工作档案管理纳入本单位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单位档案工作综合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保管期限30年以上(包括30年)的党建工作档案在单位保管满十年后应移交区档案馆保管。同时对党建工作档案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等作了具体规定。《意见》的出台填补了全省党建档案工作的空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清理统计摸家底
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区档案局及时印发《关于做好全区党建工作档案接收的通知》,在全区开展党建工作档案情况清查。一是明确保管期限为永久和30年的档案(党员档案除外)为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二是要求各单位对照“归档范围”进行党建工作档案材料检查,将应归未归的文件材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三是对各单位2002-2011年期间党建工作档案进行统计,为本轮区档案馆接收工作做准备。据统计,进馆单位2002-2011年度形成党建工作文书档案永久19443件、30年12295件、10年15356件,总计46816件;违纪档案956卷,照片档案1973张,电子档案212张,实物档案573件。
三、开展接收聚资源
区档案馆制定三年档案接收计划(武档发〔2017〕16号),规定各单位按进馆要求将2002-2011年度形成的永久、30年各类档案向区档案馆移交。在接收过程中,区档案馆重点关注移交单位党建工作档案内容,党建工作档案归档不齐全的一律不与接收,目前接收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之中。
四、加强指导保质量
近一年来,区档案局在加强党建工作档案宣传的同时,一方面通过培训、上门指导等提高各单位做好党建工作档案管理的认识和实际操作水平;另一方面把好全区各单位年度归档关,确保党建工作档案材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提高各单位做好党建工作档案管理的责任意识,实现党建工作有痕、检查有据。
五、依法监督促实效
为确保各单位将党建工作档案管理要求落到实处并实现长效化管理,区档案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考核。区档案局将党建工作档案管理情况纳入全区档案工作评估细则,重点加以考核;二是做好标准审查。区档案局认真开展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表》的重新审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将党建工作档案材料纳入归档范围;三是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开展“双随机”、年度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等,实地抽查各单位党建工作档案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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