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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改革开放40周年”专题档案资料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01-05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号:〖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为更好地记录40年来常州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和人民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彰显40年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和“强富美高”新常州的伟大目标而努力奋斗,常州市档案馆决定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专题档案资料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一)常州改革开放各个历史阶段,如重要工程项目的建设,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所形成的文件、记录、录音、录像等;

(二)常州改革开放时期的英模、劳模和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存留的笔记、日记、书信、照片、影像或录音资料、调查报告、文件草稿、讲话记录、回忆录等;

(三)常州改革开放以来,各个历史节点举办的重要纪念活动形成的证件、奖章、照片、题词、签名、录音、录像、书刊资料等;

(四)重点征集常州改革开放以来,散存在社会上的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历任省、市领导在常州公务活动中形成的讲话、录音、录像、照片、题词、书信等。

二、征集方式:

征集原则上以原件为主,可采取捐赠、寄存等方式。

(一)凡向市档案馆捐赠、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市档案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市档案馆对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收藏证书》,视捐赠档案资料的数量及珍贵程度,分别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三)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原件的,可向市档案馆捐赠复制件。捐赠人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可由市档案馆协助复制;

(四)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向市档案馆申请免费寄存,所有权不变。

三、联系方式:

凡符合档案资料征集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面谈、委托代理人、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市档案馆联系,市档案馆也可以采取主动上门协商方法办理。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行政中心5号楼,常州市档案馆

邮    编: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681016

联 系 人:蔡炜斌  陆亚婷

电子邮箱:czdaj_zjjsc@163.com

四、截止时间:

本活动截止到2018年7月30日。

常州市档案馆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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