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在市委召开的全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上,同步印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关于加强市级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做出详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常州市档案局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主动介入,加强调研,代为起草了《关于加强市级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1月9日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通知》要求改革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通知》明确了档案的归属与流向、移交内容标准及手续,要求改革涉及的部门和单位以维护本单位历史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原则,在机构变动前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实物等全部档案作为一个整体,不得分散。新组建的机构自成立之日起形成的档案,新设档案全宗进行管理。各方协同推进,严肃纪律规矩,做到档案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同步推进,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严防档案流失和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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