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以来,常州市档案馆分批次陆续整体接收原常州市物价局自2005年至撤并所有档案实体和数据,保管期限包括永久、长期(30年)、短期(10年)等,门类载体包含文书、业务、会计、照片、光盘、实物等,共计3300余卷(册)、12000余件(张、盘)。这是本次市级机构改革过程中市档案馆接收的首家撤并单位档案。
市档案馆高度重视本次市级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市级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对机构改革过程中的档案工作进行布置,要求做到工作不断不乱,档案完整齐全。前期对部分涉改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主动对接和实地调研。原常州市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移交工作,提前数次邀请市档案馆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上门开展业务指导,帮助制订本局档案移交准备工作方案;召开局全部处室专题工作会议明确档案移交准备工作要求;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各自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切实措施,按照“应收尽收、应归尽归、规范有序、流向清晰”的要求,认真负责做好原机关档案的清点、整理、编目、数字化和移交工作,为全市机构改革过程中档案移交进馆工作作出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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