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窗口的决定》(常文明委[2019]11号)文件,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荣获常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市城建档案馆一直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在创建过程中,狠抓思想教育落实,创新管理工作模式,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单位文明形象。今后,市城建档案馆将继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当好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