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让城建档案更好地服务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关于印发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通知》(苏政办发 [2021]2号)文件要求,配合《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修改)的调研,认真完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调查问卷,从档案的移交、验收、接收、电子及档案的保管利用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