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档案法》,4月21日,常州市档案局、馆召集部分机关单位,联合组织召开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会议,这是市档案局、馆首次会同市级机关单位共同开展档案开放审核工作。
全市各级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座谈会
按照新修订的《档案法》“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共同负责……”的规定,常州市档案馆打破档案开放审核的原有工作模式,首次与11家档案形成单位或移交单位,以会同审核方式,对馆藏12个全宗的档案目录进行开放审核。市档案馆在启动馆藏档案会同审核工作前,对馆藏全宗进行研究分析,确定拟开放档案审核计划,制定档案会审工作流程,确保会审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围绕推进开放审核、规范和优化开放细节等要点工作,市档案馆于4月22日紧锣密鼓组织召开了全市各级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座谈会,就全市档案的开放审核工作情况、面临问题、解决途径、工作机制、目标任务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全市各档案馆表示,要切实提高认识,抓紧做好开放审核工作,力争在“6·9”国际档案日前夕共同向社会开放一批各自的馆藏档案;并依法将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确保馆藏档案如期分批向社会开放。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要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档案只有“走向开放”,才能做到“利用好”;只有加大档案开放和利用力度,才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新《档案法》针对加大档案开放力度也做了重要修订。加快做好档案的开放审核工作已成为档案部门一项重要工作。
下一步,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档案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要求,不断完善会同审核工作机制,让更多的档案依法走向开放,在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中展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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