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常州市档案馆召开2022年档案检查评价工作交流会。市档案馆副馆长闾英姿、业务指导处全体人员,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考古研究所和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家申报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参加会议。
闾英姿副馆长首先作动员讲话,充分肯定了四家试点单位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敢闯敢试、争先创优的精神,并明确了今年试点工作时间安排,强调各单位要倒排时间节点,加强组织协调,吃透评价标准,抓好落实、补齐短板,切实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的目标。
会上,业务指导处人员针对评价办法和评价细则的重点条款作了梳理解读并进行了交流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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