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针对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后,建设工程档案跨区保管不利于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开展的情况,市城建档案馆下发《关于优化行政区划调整后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通知》,着力提升城建档案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调整后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构建便捷高效的城建档案服务体系。
首先,各城建档案馆管理机构梳理现有馆藏中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项目,形成目录清单,向主管部门、市城建档案馆报备,目录清单同步抄送相关建设工程现管辖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在本次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辖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涉及区划调整的建设工程档案优先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逐步向建设项目现管辖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共享电子档案,解决跨区域查询问题。
其次,开展馆际间档案目录共享,要求各辖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现有城建档案总目录,市城建档案馆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后档案的流向,向相关辖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共享相应目录。
文件下发后,各辖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积极响应,认真落实,目前,全市城建档案目录已全部汇总至常州市城建档案馆,涉区划调整的建设工程档案摸底工作也着手开展。
文件还要求,全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首问负责制,强化各辖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间的沟通,逐步建立档案查询联动机制,强化窗口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城建档案利用工作满意度稳步提升。
|